公告信息
關于廣州、佛山籍旅客購買的深圳出港航班客票免費退改的通知
各位旅客:
根據(jù)廣東省最新防疫防控要求,自2021年6月2日零時起,持有廣州、佛山身份證且計劃從深圳機場乘機出港的旅客(不含外地中轉旅客), 需出具“健康碼”綠碼及72小時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為積極配合做好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工作,我公司臨時調(diào)整部分旅客客票退改規(guī)定,具體如下:
一、適用航班客票范圍
凡 2021 年 6 月 1日(含)前持廣州、佛山身份證購買的成都航空行程涉及深圳機場出港, 且航班旅行日期為 2021 年 6 月 2 日(含)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含)的航班客票,包括成都航空實際承運航班和掛 EU 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二、退改規(guī)定
(一)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旅客客票,在原客票航班起飛前提出變更申請,均可免費變更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前同航線航班的相同服務等級艙位一次, 免收變更費和艙位差價;如旅客申請變更至上述范圍以外或再次提出客票變更、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條件辦理,收取相應費用。
(二)符合上述適用范圍的旅客客票,在航班起飛前取消預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至原出票地辦理免費退票, 不收取退票費;在深圳機場因未能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導致無法成行且未提前取消預訂座位的旅客,憑深圳機場相關證明可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至原出票地辦理免費退票, 不收取退票費;若在航班起飛前未取消預定座位且無法出具相關證明的旅客的客票,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條件收取退票費。
(三)符合上述適用范圍但在 2021 年 6 月 2 日零點前已辦理退票及變更的客票,已收取的手續(xù)費不予補退。
三、業(yè)務辦理辦法
(一)退票:請通過原購票渠道提交非自愿退票申請, 退票原因請?zhí)顚憽?strong style="color:#c71f25">疫情”。切勿提交自愿退票,否則可能被收取手續(xù)費。
(二)改期:成都航空官網(wǎng)、微信公眾號購票的旅客,請您撥打成都航空全國直銷服務熱線956028辦理改期業(yè)務。 其他渠道購票的旅客請通過原購票渠道辦理。
特此公告。
成都航空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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